关于做好2011届毕业生
助学贷款还款确认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了做好2011届毕业生助学贷款还款确认工作,根据相关文件规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相关文件对曾获得资助的毕业生的规定
曾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在毕业前必须与银行签订《资料确认书》等协议,提供毕业后的有效联系方式、就业去向、还款计划等信息。
毕业前未还清陈进强贷学金的毕业生,按照其申请贷款时所填写的《承诺书》中的承诺,毕业证书由学校暂为保存,待所有贷款还清后再予发放。
7月8日前,升学的学生可提出展期申请(如不能在5月25日前提交相关材料须先办理还款确认手续),经所在学院核实,学生处审批后,方可办理还款展期手续。
7月25日前,学生本人携展期申请(学生处主页下载)、《录取通知书》复印件、身份证、银行存折与中国银行签订展期手续。
2.陈进强贷学金偿还手续的办理:
6月21日前,毕业前一次性偿还贷学金的毕业生办理还款手续。
6月7日-6月8日,毕业前无法一次性偿还贷学金的毕业生办理还款确认手续。
7月8日前,升学的学生可提出展期申请(如不能在6月7日前提交相关材料须先办理还款确认手续),经所在学院核实,学生处审批后,方可办理还款展期手续。
以上手续办理地址为:泉州校区在金川活动中心三楼学生科办公室,厦门校区(含华文学院)在A617学生科办公室。
3.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还款确认手续的办理
根据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做好国家助学贷款贷后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11〕21号)的要求,办理过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名单见附件2),应该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网站(www.csls.cdb.com.cn)更新个人信息、发起“贷款确认”申请,校资助中心在系统上复核学生发起的“贷款确认”申请,完成毕业确认(毕业生贷款确认系统正在开发,计划6 月1 日上线)。
三、几点说明
1.所有相关毕业生应在办理离校手续前办好上述必须办理的一切手续,否则不予办理离校手续。
2.请有关毕业生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办理手续,非特殊原因不能延误,否则造成不能按时离校等后果由本人负责。
3.因实习等原因无法到校办理手续的毕业生,在7月8日前自行前往各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4.经过与银行协商,我校将不再代为保存国家助学贷款未结清同学的毕业证书,而采取其他措施加强对获贷毕业生的贷后管理工作:
(1)各学院成立学生催贷小组,开展更加细致的获贷毕业生联系工作,对逾期毕业生及时进行提醒和催贷;
(2)根据《关于进一步推进国家助学贷款业务发展的通知》(银发〔2001〕245号)的规定,与经办银行联合将恶意违约学生名单在学校网站、银行征信系统等媒体进行公布,形成舆论监督;
(3)将还款计划书存入获贷毕业生档案,使用人单位了解其贷款情况,协助督促还款,形成约束。
4.因今年获贷毕业生数量大,贷款金额较大,请各学院根据所在学院具体情况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做好毕业生离校前的诚信教育工作和联系信息确认工作,并在6月25日前将《尚未结清贷款毕业生联系信息汇总表》、《已结清贷款毕业生信息表》(学生处主页下载)分别以文本和电子文档(发送至zztx@hqu.edu.cn)报送学生处。
附件:1.国家助学贷款办理还款确认时间安排表
2.办理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毕业生名单
学生处
二Ο一一年五月十七日
附件1:
国家助学贷款办理还款确认时间安排表
申请泉州中行国贷同学:
5月23日(周一)工商管理学院、数学科学学院、法学院
5月24日(周二)经济与金融学院、美术学院、外国语学院
5月25日(周三)公共管理学院、文学院、旅游学院、其他学院
地点:金川活动中心一楼大展厅;
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4:30-16:30。
注:厦门校区办理泉州国贷的毕业生,可于5月23日-25日期间自行前往泉州校区办理,可提前联系厦门校区学生处学生科0592-6160300,统一领取校车票。
申请厦门中行国贷同学:
5月23日(周一)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5月24日(周二)不限ip开户即送84元体验金、化工学院、建筑学院
5月25日(周三)土木工程学院、机电及自动化学院、其他学院
地点:中国银行厦门华大支行;
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4:30-16:30。
注:泉州校区办理厦门国贷的毕业生,可于5月23日-25日期间自行前往厦门校区办理,可提前联系泉州校区学生处学生科0595-22693594,统一领取校车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