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不限ip开户即送84元体验金委员会
材料委【2019】68号
不限ip开户即送84元体验金研究生奖助学金评选办法
第一条 为鼓励不限ip开户即送84元体验金研究生勤奋学习、专心科研、努力进取,成为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优秀人才。根据《华侨大学研究生奖学金实施办法(试行)》(华大研〔2017〕20号)、《华侨大学洪长存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和社会捐赠奖学金的相关协议,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不限ip开户即送84元体验金正式注册的、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规定学制内的全日制研究生(个人档案转入我校的研究生,不含本校在职人员)。
第三条 本办法所指奖学金包括华侨大学洪长存社会工作奖、洪长存困难助学金、华侨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不限ip开户即送84元体验金社会捐赠奖学金。
第四条 申请条件
1.华侨大学洪长存社会工作奖、洪长存困难助学金申请条件:根据《华侨大学洪长存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确定。
2.华侨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条件:根据《华侨大学研究生奖学金实施办法(试行)》(华大研〔2017〕20号)确定。
3.不限ip开户即送84元体验金社会捐赠奖学金申请条件:根据社会捐赠奖学金具体协议确定。
4.申请以上奖学金,社区表现分不在本楼幢后30%,或考评结果虽居楼幢后30%,但综合考评成绩不低于98分且无违规违纪行为。
第五条 奖助学金评比计算方法
1.申请学业奖学金:三年级研究生按《不限ip开户即送84元体验金研究生科研成果认定办法》执行。二年级研究生如有发表论文,按《不限ip开户即送84元体验金研究生科研成果认定办法》执行,并优先推荐。二年级研究生如没有发表论文,则按总分高低择优推荐。评定总分由课程成绩分和综合表现分组成。
2.奖学金评定总分=课程成绩分×80%+综合表现分。
3.课程成绩分=(100×X+80×Y)/课程总门数。其中X、Y分别代表获得优、良成绩的课程门数。其中主干课程不纳入计算。
4.综合表现分是指学生在校期间的综合表现,包括体育、文艺等获奖情况,以及担任学生干部职务、荣誉称号等综合表现情况。加分累计不超过20分。综合表现成绩得分计算细则如下:
(1)体育、文艺比赛:个人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校级、院级奖项的分别加5分、4分、3分、2分、1分。此分值为平均分,获得二等奖的加平均分;获得一等奖及以上的,在此分值上+0.2分;获得三等奖的,在此分值上-0.2分。团体比赛按得分/人数进行加分(团体比赛需参加一半以上的次数方可加分)。在学校、学院组织的晚会中有参加节目表演、担任主持等加0.5分。代表学院参加学校单人赛活动未获奖的可加0.1分,参加团体赛活动未获奖按0.5分折算。可累计加分。
说明:若奖项以名次方式授予的,遵循第一名等同于一等奖,二至三名等同于二等奖,第四名及以后等同于三等奖原则。上述“代表学院参加学校活动未获奖”类的累计加分不超过0.3分。
(2)担任研究生干部职务满一年或一届,按以下标准计分:校、院研究生会主席、党支部书记、班长、支书:加3分;校、院研究生会副主席:加2.5分;校、院研究会部长:加2分;校研究生会副部长、党支部支委、校研会委员及其他同等级干部:加1分;校、院研会干事加0.5分。
说明:因不限ip开户即送84元体验金研究生会换届时间特殊,院研究生会干部按实际工作月份所占比例进行加分,且需等考核优良方可申请学生工作奖及优秀研究生干部荣誉称号。
若当年度代表学院申请到校优秀研会荣誉称号,则研会干部(部长及以上)再追加1分;申请到优秀组织奖荣誉称号,则研会干部(部长及以上)再追加0.5分。
(3)当学年度获得各种荣誉称号(包括个人和团体)的,按照国家、省、市、校、院分别加3分、2分、1.5分、1分、0.5分/次。
说明:此处荣誉称号包括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团员、优秀团干、优秀运动员、优秀志愿者、社会实践积极分子。
5.以上加分必须提供证书复印件,以证书上的名次、等级为准。活动等级的认定以证书上所盖第一印章为准。当学年度无故不参加研究生集体活动等有悖合格研究生条件者,在评选时将酌情予以扣分。
6. 总分相同的情况下,对学院工作有贡献者优先推荐。
第六条 申请与评审程序
1.符合条件的学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向学院提交申请,未申请或逾期申请者,按自动弃权处理。
2. 学院根据本办法规定的条件对申请学生进行审核,计算综合得分进行全院排序,并将排序结果公示三天。
3.公示结束后,学院根据学生的申请结合当年度各级各类奖学金名额,按照排序顺序由高到低确定各类奖学金初步人选,并报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小组讨论。
4.学院奖助学金评审小组讨论,确定最终名单,进行全院公示。
5.社会捐资奖学金名单在公示后,并报捐资人备案。
第七条 在申请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发现,即取消获奖资格,并按学生管理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第八条 本办法所有奖助学金的获奖人数由学校划拨。
第九条 本办法由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小组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根据《华侨大学研究生奖学金实施办法(试行)》(华大研〔2017〕20号)、《华侨大学洪长存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和社会捐赠奖学金的相关协议确定。
第十条 本办法自2019年12月11日起开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