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16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相关材料的通知
不限ip开户即送84元体验金各班级:
为全面、高效、及时地做好2016年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发放及材料上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福建省内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2016年,福建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机构分别有,福建省农村信用社(农商银行)、国家开发银行福建分行和中国农业银行(华安保险)等。各机构办理流程可参照附件1,具体如下:
1.福建省农信社(农商银行)
学生提供生源地助学贷款高校确认告知书,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在系统中填写学校账户信息,除确认学制、学院、专业等学生基本信息以外,新生需要确认学生报到情况,在校生需要确认其在校表现(默认填写优秀)、在读状况(默认为在读)、是否获得高校国家助学贷款(默认为否)、在校受助情况等。如有个别银行依然要求纸质确认材料,且无固定格式的,请下载《福建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高校确认表》(附件2),补充个人信息后,由学院辅导员或领导签字确认,盖学院党委公章后统一汇总提交。
注意事项:贷款学生如忘记登录密码,可拨打福建省农信社(农商银行)客服热线:96336找回密码。
2.中国农业银行(华安保险)
学生提供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续贷)申请及确认书,以便学校在系统中输入学费与住宿费合计(默认按照贷款金额填写),学生申请编号后四位,学校账户信息等,省内学生信息经确认无误后将自动生成电子档回执。
注意事项:贷款学生如忘记登录密码,可拨打中国农业银行生源地贷款(华安保险) 24 小时服务 热线:95556找回密码。
3.国家开发银行
续贷2016-2017学年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意向的在校生,学校已于上学期(根据通知要求,应于6月底前申请并审核)对在线服务系统中的续贷声明进行审核。学生需要提供受理证明(新生同),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根据受理证明等贷款材料和汇总表信息,填写学生欠费(学费与住宿费总额)、高校账户信息、《受理证明》“校验码”、学号或其它修改信息,录入后将自动生成合同电子回执。如生源所在地需要纸质回执,由学院统一汇总提交。
二、福建省外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福建省外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因办理银行不一,办理流程不同,贷款学生可通过生源地教育局或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了解贷款流程,提交确认材料。大致有以下几种类型:
1.纸质确认
第一,生源地贷款银行如已提供统一格式的确认材料,如《生源地贷款确认函》、《高校确认表》等纸质确认材料的,请各学院在相关函件上审核确认贷款学生的学号、专业、年度学费(非学杂费)、年度住宿费、学校账户等信息,由学院辅导员或领导审核签字,盖学院党委公章后,统一汇总提交。
第二,生源地贷款银行并无提供统一格式的确认材料,但要求我校出具有关贷款学生的学校、专业、学费标准等信息的确认材料,如无特殊格式要求,请统一下载《福建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高校确认表》(附件2),补充个人信息后,由学院辅导员或领导签字确认,盖学院党委公章后,统一汇总提交(亦归入纸质确认类)。
2.网上确认
生源地所属贷款银行要求高校进行网上确认的学生,例如:省外国家开发银行贷款学生提供银行给出的《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生源地信用助学受理证明》,请在右上角空白处写上学生学号、学费及住宿费总和,并将纸张沿虚线撕开,上联交年级指定负责人统一汇总,下联由学生自行保存。
三、材料提交要求
1.各班级将贷款学生的《国家开发银行股有限公司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附有回执校验码)、农村信用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高校确认告知书、中国农业银行与华安保险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及确认书(附学生申请编号)、《福建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高校确认表》等相关材料统一收齐提交;
2.在校老生贷款材料请于8月30日前报送至学院团委办公室,2016级新生贷款材料请于9月6日前报送至学院团委办公室,各班级需填写《华侨大学生源地学生信用助学贷款受理情况汇总表》附件4,各班级请注意提醒贷款的同学填写汇总表时注意自己的贷款确认函所属为网上确认类或者纸质盖章类,对应EXCEL表格左下角分类切换。最后把汇总表以“班级+生源地贷款汇总”命名发送电子版至123916885@qq.com(只需电子版)。
3.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材料的审核、统计、上报工作关系到学生的切身利益,各班级要认真落实通知,避免错报、漏报的情况发生。
附件:附件1 省内各经办机构生源地助学贷款办理指南.zip
附件2 福建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高校确认表.xls
附件3 华侨大学生源地助学贷款高校账户.doc
附件4:华侨大学生源地学生信用助学贷款受理申请汇总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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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