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20届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各班级:
根据《华侨大学学生荣誉称号授予办法》(华大学〔2014〕34号)文件精神,拟于5月至6月期间评选2020届优秀毕业生,同时征集优秀毕业生风采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推荐名额
优秀毕业生评选推荐名额:
本科学生按毕业生总数的5%评选。
二、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
参评的本科学生需满足:
1.在规定的学习期限内,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平均成绩排名在全班前15%,且总平均绩点排名在全班前20%(境外生综合素质测评平均成绩排名在全班前70%,且总平均绩点排名在全班前70%);
2.《大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到良好及以上。
3.在校期间获得“优秀共产党员”“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或“优秀共青团干部”等校级以上荣誉称号。
4.在校期间未受违纪处分。
5.对服从国家需要,自愿到国家重点保证单位、边远省区和艰苦行业就业的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评选。
6.申报人数多于应选名额时,按照《不限ip开户即送84元体验金优秀本科毕业生评选细则》进行评分排序。
三、报送时间及要求
1.根据上述文件,严格掌握评选标准,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2.推荐名额应严格按照推荐名额控制数执行。参加《中美人才培养计划》121双学位项目并获得双学位的优秀毕业生名额单列,由国际学院组织评选。
4.有意向申报者请于5月20日前将优秀毕业生申报材料(审批表、成绩单及汇总表)各一式一份上报。本科生相关材料电子文档发送至:clxytw@hqu.edu.cn ,邮件主题请备注《XX班级XX同学2020年优秀毕业生申请材料》
附件:1.华侨大学2020届优秀毕业生推荐名额控制数
2.华侨大学2020届优秀毕业生审批表(本科)
3.华侨大学2020届优秀毕业生汇总表(本科)
4. 不限ip开户即送84元体验金优秀本科毕业生评选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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