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21年度港澳台侨学生骨干奖学金的通知
各班级: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推进港澳台侨学生及留学生教育培养,激励品学兼优的专业人才积极投身到社会公益活动和学生工作中,提升学生骨干为学生服务的获得感和荣誉感,弘扬正能量。现将2021年度港澳台侨学生骨干奖学金评审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及奖项设立
申请对象为符合条件的我校全日制港澳台侨及华裔新生代本科生、硕士和博士研究生。
奖学金不分等级,评选不超过150名,每人奖励1500元。
二、申请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台湾学生应认同一个中国,拥护祖国统一;港澳及华侨学生应热爱祖国、拥护“一国两制”方针;留学生应认同一个中国,热爱中华文化;
2.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及防疫要求;
3.诚实守信,有良好的道德修养;
4.在校期间勤奋刻苦、成绩良好;
5.2020-2021学年在各级学生组织(社团)中担任学生骨干,任期满一年;
6.奖学金申请者,若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取消申请资格。
(1)入学以来因违规违纪,曾受到校级警告及以上处分者;
(2)不遵守学校防疫政策,受到学院通报批评者;
(3)社区表现量化考评分低于98分。
(二)具体条件
学年学习成绩绩点不低于2.3;研究生学习成绩合格。至少组织过一次学生社团活动并有较好影响或受到表彰。
(三)优先条件
1.积极参加学术研究、科技创新、志愿服务、社会实践和学生活动等工作并表现突出的;
2.对国家、社会和学校作出重要贡献的;
3.入学以来各课程成绩均为合格及以上的。
三、评审程序
1.个人申报: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认真、如实填写申请表、个人事迹各一式一份。并附上个人有效证件、学风承诺书及2020-2021学年学生成绩单、组织活动及获奖证明等作证材料扫描件一份,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
2.学院推荐:学院根据有关规定,制定评审细则进行初审,确定推荐参加校级评审的学生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报送至学生处。
3.学校评审:学生处组织评议小组进行复审,确定建议获奖学生名单经全校公示无异议后发文表彰。
四、注意事项
1.请有意参评的同学于3月23日17:00前将学生申请表、学生个人事迹及佐证材料扫描件等电子版打包压缩并命名为“姓名+2021年度港澳台侨学生骨干奖学金推荐材料”发送至clxytw@hqu.edu.cn,并将纸质版材料提交给E4-311胡老师。
2.社区表现分由学校统一认证。
联系人:胡老师,联系电话:0592-6162229。
附件:1.华侨大学2021年度港澳台侨学生骨干奖学金推荐名额分配表
2.华侨大学2021年度港澳台侨学生骨干奖学金申请表
3.华侨大学2021年度港澳台侨学生骨干奖学金申请者个人事迹模板
4.华侨大学2021年度港澳台侨学生骨干奖学金推荐汇总表
5.学风承诺书
附件1-5.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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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