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华侨大学委员会文件
华大团〔2014〕11号
关于推荐福建青年志愿者优秀典型的通知
各学院团委:
根据共青团福建省委办公室《关于推荐福建青年志愿者优秀典型的通知》(团闽委办〔2014〕15号)文件精神,我校将推荐部分志愿服务优秀个人、组织和项目参加省级志愿服务优秀典型评选工作,请各学院依据申报条件,做好推荐选拔工作。
一、申报条件
1.本次优秀典型推荐活动的范围为2010年以来涌现的志愿服务优秀个人、组织和项目。
2.优秀个人推荐对象为全日制在校生,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在志愿服务中做出突出贡献,志愿服务时间累计超过300小时,并获得“校十佳青年志愿者”或市级以上志愿服务表彰者。
3.优秀组织推荐对象为持续开展志愿服务活动两年以上,成员人数不少于50人,活动成效突出,在当地青年中具有较强影响力的志愿者组织和在志愿服务重点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团组织,鼓励学院推荐有境外生参与的开展侨校特色活动的志愿服务组织。
二、推荐名额
本次福建省青年志愿者优秀典型我校可推荐的名额为:“福建青年志愿者优秀个人”3名、“福建青年志愿者优秀组织”3个、“福建青年志愿者优秀项目”2个(优秀项目从申报优秀组织开展的项目中产生)。
各学院可推荐的名额:“福建青年志愿者优秀个人”1名、“福建青年志愿者优秀组织”1个(同时推荐该组织的优秀项目1个)。
请各学院根据通知相关要求组织申报,严格按文件要求填写推荐表,上交2000字左右完整事迹一份,并附上获奖材料复印件。于4月15日中午12:00点前将申报材料(一式两份)报送至校团委两校区办公室,同时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华侨大学青年志愿服务指导中心邮箱:hquzyz@163.com。逾期未上报者,视为自动弃权。
附件:
1.“福建青年志愿者优秀个人”推荐表
2.“福建青年志愿者优秀组织”推荐表
3.“福建青年志愿者优秀项目”推荐表
请参评者在4月14日上午11点前按照文件要求将相关表格交至学院团委,并发送电子版至clxytw@hqu.edu.cn。
共青团华侨大学委员会
2014年4月9日
关于推荐福建青年志愿者优秀典型的通知.doc(点击下载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