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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开展2018年度“厦门市优秀共青团员”和2019年“厦门青年五四奖章”评选的通知

2019-04-08  点击:[]


关于开展2018年度“厦门市优秀共青团员”和

2019年“厦门青年五四奖章”评选的预通知


各学院团委:

根据《共青团厦门市委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度“厦门市优秀共青团员”、“厦门市优秀共青团干部”、“厦门市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评选的通知》(厦团办〔20199号)、《共青团厦门市委 厦门市青年联合会 关于开展2019年“厦门青年五四奖章”评选活动的通知》(厦团委〔201912号)文件精神,现将有关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厦门校区各学院团委对照条件,原则上可分别推荐“厦门市优秀共青团员”、“厦门青年五四奖章”集体、“厦门青年五四奖章”个人各1名,没有符合条件的学院团委可放弃申报。学校将择优遴选上报。

二、评选条件

(一)“厦门市优秀共青团员”

1.理想信念坚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有浓厚的家国情怀。

2.道德品行优秀。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带头倡导良好社会风尚。成为注册志愿者,经常参加志愿服务;成为网络文明志愿者,积极参与构建清朗网络空间。

3.模范作用突出。学习成绩优秀,工作本领过硬,在本职岗位上业绩突出,走在创新创业创优的前列,具有艰苦奋斗精神,能够在团员青年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在2018年度团员教育评议中获得优秀等次。

4.遵规守纪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团的章程,履行团员义务,按要求参加“三会两制一课”和团的活动。

5.团龄在一年以上(截至2019年4月30日),2016年以后发展的团员须有发展团员编号。本人基本信息已录入福建“智慧团建”系统(原数字共青团系统)。

近五年获得过县处级(含)以上组织授予的荣誉。其中,荣誉应该是综合类奖项,不包括竞赛类、提名奖。

专职团干部不参加评选,已获得该奖项者不再参评。

(二)“厦门青年五四奖章”集体

1.35岁以下青年数应不少于集体人数的60%

2.成员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3.在重要领域、重点工程、突发事件和具有广泛社会影响的重大事件中发挥关键作用,取得突出业绩;

4.集体或所在单位(所在单位须是以该集体成员为主体的单位)获得过县处级(含)以上荣誉。其中,荣誉应该是综合类奖项,不包括竞赛类、提名类。

(三)“厦门青年五四奖章”个人

1.年满14周岁、不满40周岁(197951-2005430日出生)的在厦青年,中国公民,重点推荐35周岁以下(198451日后出生)青年;

2.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

3.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4.理想信念坚定、本领过硬、勇于创新创造、矢志艰苦奋斗、品格高尚,自觉践行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服务厦门城市发展建设,在本职岗位上创先争优并取得突出成绩,具有良好的社会影响;

5.获得过县处级(含)以上荣誉,其中,荣誉应该是综合类奖项,不包括竞赛类、提名类;

6.“厦门青年五四奖章”个人中,严格控制党政领导干部比例,主要倾向于基层一线,需在抢险救灾、应急救援、脱贫攻坚、扫黑除恶、援疆援藏等重大任务中有突出贡献。

上述奖项不对同一集体或个人重复授予,已获得该奖项者原则上不再参评。专职团干原则上不参评。

三、工作要求

1.加强申报把关。各学院团委严格按照条件与名额,组织开展提名工作。推荐人选(集体)时,应结合团中央、团省委、团市委重点工作开展情况,面向基层和生产一线,兼顾传统领域和新兴领域涌现出来的优秀集体和先进个人。推报单位经党委(组)会议确定推报人选(集体)后,申报人选(集体)应在所在单位或地区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2.加强材料报送。各学院团委要加强对推荐对象申报材料的审核工作,并于49日中午12:00报送以下有关材料。

1)厦门市优秀共青团员申报材料。

电子版材料:提名汇总表(附件1)、申报表(附件2)、申报事迹材料(1000字以内)

纸质版材料:

提名汇总表(附件1)、申报表(附件2)、申报事迹材料(1000字以内)(一式两份);所获奖励证书复印件、党委(组)会议纪要、公示无异议证明等(一式一份)。

2)厦门青年五四奖章申报材料。

电子版材料:提名人选(集体)汇总表、申报表和事迹材料(1000字以内);推报人选1张工作照或生活照,推报集体1张活动照(格式为JPG,不小于500K),一段青春感言(以word文档编辑,140字以内)。

纸质版材料:提名人选(集体)汇总表、申报表和事迹材料(1000字以内)等(一式两份);身份证复印件、所获奖励证书复印件、党委(组)会议纪要、公示无异议证明材料等(一式一份)。


逾期未上报、材料不全的,视为自动弃权,不予补报。


联系人:杨钟祥,电话0592-6160336

电子邮箱:hquzzb@163.com

材料报送地址:厦门校区行政研发大楼A614室。


附件:

1.2018年度“厦门市优秀共青团员”提名汇总表

        2.2018年度“厦门市优秀共青团员”申报表

        3.2019年“厦门青年五四奖章”提名人选(集体)汇总表

        4.2019年“厦门青年五四奖章集体”申报表

        5.2019年“厦门青年五四奖章”人选申报表



共青团华侨大学委员会

2019年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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