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华侨大学委员会文件
华大团〔2013〕33号
关于举办第二十一届“挑战杯”华侨大学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的通知
各学院,各团委:
为激发我校学生参与科技创新活动的热情,拓展学生综合素质,引导学生“崇尚科学、追求真知、勤奋学习、锐意创新、迎接挑战”,同时为校级以上竞赛选拔优秀作品,校团委、研究生院、科技处、社科处、教务处、学生处决定于2013年11月份联合举办第二十一届“挑战杯”华侨大学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13年11月12日前各学院统一将参赛作品按要求报送至两校区校团委办公室。校团委将于11月下旬组织初审,12月上旬进行终审问辩和成果展示。
二、具体要求
1.充分重视,加大动员。本届竞赛将作为我校选拔优秀作品参加福建省第十二届、全国第十四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的重要依据,希望各学院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结合《关于加强学生课外学术科技创新活动的意见》(华大学[2011]17号),发动更多的教师和学生踊跃参与科创活动。各团委的组织情况将纳入五四红旗团委的考评指标之一。
2.组织培训,做好选拔。各学院应组织参赛师生认真学习《“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资格及形式审查实施细则》(附件1)、《“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评审规则》(附件2),邀请专家及科创工作经验丰富的老师举办赛事规程、学术规范、社会调查与统计方法、创新团队建设等相关内容的讲座,塑造学生基本的学术素养,推进本学院学生科创活动的规范发展。
项目选拔过程中应综合考虑作品的科学性、先进性、现实意义等方面因素。其中,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侧重考核基础学科学术探索的前沿性和学术性,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侧重考核与经济社会发展热点难点问题的结合程度和前瞻意义,科技发明制作侧重考核作品的应用价值和转化前景。各学院应着重从2013年度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福建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和华侨大学学生科技文化创新项目、社会实践以及志愿服务品牌团队立项资助的项目中挖掘一些具有潜力的项目。同时工科作品也要特别关注已经达到向社会推广的、有学生参与的老师的科创项目,建立协调跟踪机制,给予重点关注与扶持。认真组织专家学者做好院内选拔推荐工作,确保优秀作品能公平地被选拔、推荐出来,为2015年第十四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做好准备。同时,请各学院也有计划地做好下一届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的准备,形成有序的梯队建设。
附件:第21届挑战杯校赛文件及表格.rar(点击下载)
1.“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资格及形式审查实施细则
2.“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评审规则
3.第二十一届“挑战杯”华侨大学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参赛说明
4.各学院参赛作品申报控制数(含研究生作品数)
5.华侨大学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作品申报书
6.华侨大学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各学院作品汇总表
共青团华侨大学委员会
华侨大学研究生院
华侨大学科学技术研究处
华侨大学社会科学研究处
华侨大学教务处
华侨大学学生处
2013年10月18日
各学院参赛作品申报控制数(含研究生作品数)
单 位
|
作品申报控制数
|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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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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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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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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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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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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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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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电及自动化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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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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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木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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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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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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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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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科学学院
|
5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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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与金融学院
|
8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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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管理学院
|
8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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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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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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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管理学院
|
6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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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 学 院
|
8件
|
文 学 院
|
6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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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文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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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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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语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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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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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
|
3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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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侨华人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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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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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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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件
|
音乐舞蹈学院
|
2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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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学院
|
2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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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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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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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医学学院
|
3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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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各学院研究生作品比重不超过本学院申报数的25%(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华侨华人研究院、生物医学学院除外);
2.以上作品以学院为单位报送。